婚姻修复计划出台恰逢其时
李海州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6月04日 第 04 版 )
海客谈 李海州
近日,舟山市委社工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实施意见》,并探索实施婚姻修复计划。这一政策的出台,既是对社会现实需求的积极回应,也体现了法治力量在家庭治理中的深入实践,对维护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其初衷在于通过建立联合预防排查化解、联动协调、合作培训等机制,形成部门合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产生。
从家庭发展层面看,婚姻家庭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社会治理中心、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共享法庭五大载体协同发力,为婚姻家庭提供了“全周期”服务。婚姻修复计划通过专业机构跟踪回访、心理辅导和关系指导,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裂痕、提升沟通能力,不仅能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关系,更能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从根本上阻断家庭问题代际传递的恶性循环。
从社会治理层面看,通过集中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将问题隐患纳入各级社会治理中心多元化解机制,有助于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预防化解网络,实现从“被动应对”到 “主动治理”的转变,提升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从法治建设层面看,该政策将婚姻家庭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与协作机制,推动相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家庭治理法治模式,为其他领域的社会治理提供有益借鉴,进一步夯实法治社会建设的基层基础。
尽管政策初衷良好,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需警惕潜在问题。比如,过度强调“修复”可能变相限制离婚自由,尤其对已破裂的婚姻(如长期冷暴力)会造成二次伤害。还有如何界定“可修复”婚姻?若与法院判决隐性挂钩,可能引发强制修复的质疑。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职责交叉、信息共享不畅、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
为确保政策实效,让政策落地更有温度与精准度,建议:一要科学界定干预边界,建立“自愿申请+专业评估”机制,避免公权力过度介入私人领域;二要提升专业化水平,强化多元主体协同机制;三要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与评估指标,确保修复工作科学有效;四要完善监督与反馈机制,设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政策。
婚姻修复计划的推出,是应对社会现实需求的及时举措。期待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将婚姻修复计划打造成家庭治理的特色品牌,以千万家庭的“小确幸”,汇聚成社会和谐发展的“大能量”,在法治轨道上绘就更加美好的家庭生活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