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保货后处罚”,充分体现执法善意

一歌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3月05日 第 05 版 )

定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一辆外地牌照货车无证运输且涉嫌超高装载,车上载有约18吨、价值25万元的冷冻金枪鱼。一边是违法事实需要依法处理,一边是价值不菲的货物面临变质风险。执法人员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全程引导货车就近驶入冷库完成卸货转运,仅用40分钟保住了这批高价海鲜,随后再依法对驾驶员进行调查处理(《舟山晚报》3月2日报道)。如此“先保货后处罚”,充分体现了执法善意,难怪违法司机受罚后还连连致谢。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但严格执法不等于冷冰冰的机械执法。驾驶员无证营运、超高装载,确实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依法应当受到处罚。但如果为了固定证据而让一车冷冻金枪鱼在气温回升中软化变质,就会造成25万元损失,这样的执法显然有悖于常理常情。

“先保货后处罚”,既没有放纵违法行为,又避免了当事人承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体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也更加有利于促成当事人认错认罚,达成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当事人因感受到执法温度而真诚悔过,执法的公信力也在执法过程中得以提升。

一座城市对法治的遵从程度,决定了市场主体对它的信任程度。舟山正在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海洋城市,需要大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这种环境,既来自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也来自每一次执法中传递的善意与温度。当执法者既能守住法律的底线,又能体察民情、关怀民生,让市场主体在一件件具体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护航发展的坚实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