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陪玩”拖欠近1.8万元费用

普陀法院:合同有效,玩家需付费

通讯员 王若琦 贺吉凤 吴琼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11月21日 第 04 版 )

本报讯  随着游戏行业发展,游戏陪玩等新型职业兴起,网络陪玩在提供游戏技术指导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聊天、情绪价值等社交娱乐服务,因而也引发了一些纠纷。近日,普陀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服务合同纠纷,陪玩者要求玩家支付拖欠的陪玩费用。

今年4月,李辉(化名)通过微信联系王欣(化名),要求提供网络游戏陪玩服务。王欣将李辉拉进“王者荣耀陪玩群”,在该群公告中明确列明了游戏陪玩服务的各项收费标准。

李辉加入该群后,由王欣组织网络游戏“王者荣耀”陪玩队伍,双方约定游戏结束后结算费用,由李辉向王欣微信转账,王欣则作为组织者再行支付给其他陪玩者。

刚开始,李辉按约即时结算支付了费用。4月底起,李辉以银行卡被冻结等为由,断断续续拖欠游戏陪玩费,截至6月14日,累计拖欠17927元。

9月3日,王欣因多次讨要无果,遂向普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辉偿还拖欠的游戏陪玩费17927元。王欣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微信群公告等截图,以及结算清单等证据,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

经普陀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李辉尚欠王欣网络游戏合同服务费17927元,该款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清偿。

法官说法

从法律性质上看,游戏陪玩的付费行为本质上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服务合同关系。双方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服务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合同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而游戏陪玩服务因网络虚拟性也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的调查和取证造成一定困难。

本案中,王欣具有较高的固定证据意识,在每次履行完毕陪玩服务后,通过微信聊天、发送结算清单对账以及微信转账方式,对该服务进行了“留痕”,故本案在提交法院进行先前调解时,在事实清楚无争议、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原被告即时达成了调解协议。需要注意的是,游戏陪玩本身是一种合法的民事行为,只要服务合同合法合规,且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在游戏陪玩过程中出现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例如以陪玩为名实施诈骗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那么这种付费行为就可能构成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或受胁迫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