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法治修裂痕 共治护安宁
陈斌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6月10日 第 05 版 )

□陈斌
近日,市委社工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等8家单位联合出台并施行《关于推进全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实施意见》,多部门协作、多机制联动,旨在以法治方式引导、疏导婚姻家庭矛盾,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细胞单元。其和谐稳定,不仅影响家庭成员的幸福感,更直接关联社会的整体安宁。现实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呈现出面广量大、多发易发的特点,并伴随隐蔽性、敏感性、反复性和复杂性。一旦处理不当、应对不及,轻则家庭关系破裂,重则诱发极端个案。如何从源头防控、前端治理,正成为基层治理的关键议题。
《实施意见》的出台,无疑为破解婚姻家庭治理难题,注入了一股制度暖流。其亮点之一,是将矛盾纠纷的“前置处理”提至法治化高度,强调在婚姻关系濒临破裂前,依托社会治理中心、婚姻服务指导中心、共享法庭等多元平台进行联合排查、联动干预,推动化解关口前移,实现“未雨绸缪”。
更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不仅止步于“防”与“化”,还在“修复”上下足功夫。探索实施“婚姻修复计划”,对有关离婚纠纷进行心理疏导与婚姻关系指导,是从“治标”向“治本”迈出的关键一步。当然,制度设计固然完善,如何落地见效,更需精准施策与多方协同。当前,婚姻家庭服务存在资源分布不均、基层能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等现实短板,还需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夯实治理基础。要推动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和人民调解组织向街道、社区延伸,确保矛盾纠纷能“在家门口解决”。同时,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吸纳更多心理学、社会工作、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参与到婚姻纠纷调解和家庭关系修复中来。
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化解是一项“绣花功夫”,需要耐心、细心与制度之手的温柔托举。唯有以法治为引、以共治为基、以人文为本,才能真正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让千家万户在法治阳光下更加和睦、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