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位收费”值得探讨
劳仁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3月20日 第 11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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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仁
舟山某小区一业主在私人车位旁贴出一张“占位收费”公告,声明“收费标准:200元/次,占用即默认收费标准”,还提到了“占用会上锁,开锁请联系物业”等。这些内容既缺乏法律依据,也很难实际操作。虽则如此,“占位收费”依然值得探讨。
自家车位屡被“鸠占鹊巢”,谁都难免郁闷甚至气愤,这位车主贴出这样的“公告”心情不难理解。就如一些沿街单位挂出“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的牌子后还不忘写上“后果自负”一样,严厉的语气多半是为了起到让人望而生畏的效果。假如真敢闹出什么“后果”,恐怕难免“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占位收费”的想法不乏合理性,既体现了共享理念又不失公平合理。在停车难的现实语境下,私人车位允许他人付费停车,有利于充分盘活车位资源,因而带有公益性。而一旦有了收费补偿,车位主人就会心平气和地接受自己的不方便,大不了也去付费停车嘛。假如有相当一部分车位主人愿意这么做,乱占车位的现象就会随之减少。
想法既然合理,接下来就可以探讨做法了。“占位收费”显然不能一家一户自行实施,你收20元、我收200元,大家随心所欲,整座城市不就乱套了?因此,这事儿还得系统谋划、统筹实施,少不了有关部门牵头抓总。其实,说简单也简单,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如能把这些私人车位纳入“智慧停车”系统,不就妥了吗?无非是,收入各归各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