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塘检察室
获评全省“枫桥式检察室”
通讯员 高佳敏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9月03日 第 4 版 )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枫桥式检察室”名单正式公布,定海区人民检察院金塘检察室成功入选。
依托金塘“离岛近海、产业集聚、重大项目密集”的地域特点,金塘检察室深耕基层治理一线,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司法办案、矛盾调解、便民服务全过程,以精准检察履职筑牢海岛平安防线、守护群众民生福祉。
据悉,该检察室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检察工作根基。在履职办案中,创新推行“五个一”办案机制,坚持法律监督与追赃挽损同步推进,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金塘检察室精准发力、靶向履职。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本土文脉传承等民生关切,依托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同时,创新打造“小岛检察官”工作机制,扎根海岛一线,就地化解邻里纠纷、劳资欠薪等基层常见矛盾,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围绕辖区重大项目集中、企业集聚的发展特点,该检察室创新推出“项目检察官”服务模式,定制专属法治服务举措,打造精准惠企的“检察产品”,主动靠前为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助力辖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扎实的基层履职收获多项亮眼成果。2024年以来,金塘检察室共有7项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推广普及,5个办案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