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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新政实施后办理量猛增
市公积金中心:时间宽裕、资金充足、实时到账,建议市民错峰办理
记者 陈颖丹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3月24日 第 02 版 )
本报讯 今年3月17日,我市实施新一轮住房公积金优化政策。根据新政,无公积金贷款或月缴存额大于等于月还款额的缴存人,其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房龄满8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按不动产权证面积计算,每平方米2000元,每个家庭限提一套。
这项新政实施后,全市各级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迎来办理高峰。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看到,那里的14个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全部开启,窗口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地忙碌着。拿着身份证、房产证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取号等候区座无虚席。
“这项政策凭身份证、房产证就能办理,暂定实施至今年12月31日,与此前出台的契税、物业费等提取条件也不冲突。只要公积金账户里还有余额,就可以使用之前出台的提取办法。”公积金服务窗口现场负责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归集处副处长王萍介绍,“这几天我们窗口的业务量是平常的四五倍。为应对业务高峰,中心还加派了审核人手,尽量提升办理效率,缩短市民排队等候时间。”
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基本都符合本次公积金新政条件,主要是提取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也有不少市民前来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相关材料经审核后,申请人便可提取相应金额的公积金。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截至23日17时,全市已累计办理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2317笔,提取金额达3.7亿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装修提取政策出台前,公积金中心已对该项业务开展资金测算,并足额预留了资金。目前全市各级公积金中心资金储备充足,可保障提取资金实时到账,市民无须着急扎堆办理,只要符合条件,年底前随时可办。
据了解,今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持续优化。今年2月,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以及物业费相继纳入公积金提取支付范围。缴存职工家庭在舟山购买自住住房所产生的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缴存人及配偶还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自有住房自2025年度起的物业费,每个家庭限提一套,年度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