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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春节烟花爆竹管理交出高分答卷
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同比降九成,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双清零”,除夕和正月初一2天的PM2.5平均浓度同比降近六成
记者 陈颖丹 陈逸麟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3月05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刚刚过去的春节,是《舟山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全面实施后的首个春节,新规治理效能彰显,岛城度过了一个“天更蓝、心更安”的低碳祥和年。
据统计,今年春节假期,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为3起,比去年同期降幅高达91.9%;全市120急救中心未接报一例因烟花爆竹引发的人员受伤事件,实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双清零”。除夕、正月初一两天,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1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6%。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舟山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于当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规精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及燃放时段,明确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四至正月十五期间,市民可在政府划定的限放区域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新规还明确,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源头管控,依法依规优化压缩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全市零售网点总数从去年的87家减至51家,降幅达41.4%,春节以来又陆续注销10家。
市应急、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节前完成全市4家批发单位和6家零售网点检查;春节假期累计派出98个检查组,排查整改隐患70项,所有零售点位严格执行管控措施,摸排储藏室、车库、废弃民房等各类重点场所125个,查处各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行为41起。
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新规也充分尊重燃放烟花爆竹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人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合理需求,授权市、县(区)人民政府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按照新规要求科学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在春节前相继发布了禁限放通告,实现全域精准的禁限放管控。其间,全市各限放区域场域开阔,远离危险源,方便市民停车,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燃放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依据新规梳理排摸了10大类22小类禁放点,禁放警示标志设置率、重点人群(单位)宣教率均达100%;春节假期累计出动警力9000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约8000人次,开展网络舆情巡查500余次,综合运用“教育+惩戒”举措,查处违规燃放案件9起并依法处罚,确保禁限放规定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一点一策”管控方案,抽调属地、公安、城管、消防等力量组建67个管控小组,在重点区域加密巡查管控,有效维护了春节空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