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将于1月25日起全面实施

聚焦七大领域 推出二十项举措

记者 陈斌娜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1月08日 第 01 版 )

本报讯 《舟山市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正式发布,重点聚焦婚姻、生育、托幼等七大领域,二十项具体举措,旨在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措施》将于1月25日起在我市全面实施。

在涉及婚恋服务方面,我市将打造婚恋交友品牌,建设一批青年婚恋观教育阵地,培育、扶持公益性婚介组织;通过“线上+线下”模式为单身青年提供公益婚恋服务;并为市内登记结婚的本地户籍夫妇发放价值300元的结婚礼包,推进“结婚+文旅”融合发展;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健全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机制。

在生育保障领域,我市不仅持续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母婴安全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还将强化辅助生殖相关医疗服务费用的支付政策;加大监督力度,推动落实产假(包括延长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假期;三孩孕妇及其孩子可享受免费最高200万元的商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将纳入生育保障,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在优养减负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给予政策倾斜、优先保障,比如优先保障他们的公租房配租;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孩、三孩家庭,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分别上浮20%、30%来确定。

在托育与教育方面,普惠托育服务将被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混龄办班等方式增设2~3岁托班;可按需建设基层“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深化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进一步优化多子女家庭入学(入园)“长幼随学”政策。

《措施》还明确了促进生育职工职业发展、营造生育友好环境,以及加强人口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并鼓励用人单位建设母婴设施、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加强未成年人安全监管与健康服务,广泛宣传生育友好理念,推动新型婚育文化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内容。

据悉,此次发布的20项措施,将通过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以及个人服务队伍建设等方式,进一步确保生育支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全方位、全周期的生育支持体系,有效助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