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海洋资源资产立体赋权模式改革
海域管理从“抢地盘”到“分楼层”
记者 虞仁珂 通讯员 王升鹏 刘宣汝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12月04日 第 01 版 )
本报讯 “有了这本海域使用不动产权证,明确了权责,我们加大投入的信心也更足了!”近日,浙江润科海洋渔业有限公司顺利拿到了朱家尖西峰岛西侧总面积33公顷的开放式养殖项目海域使用权证,公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养殖规模,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促进区域联动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
我市海域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海域使用牵涉的部门、产业众多。过去“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平面用海模式,常常让不同项目“抢地盘”,宝贵的海洋空间难以高效利用,一些项目甚至因为“用海冲突”而搁浅。
2022年开始,市资源规划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海洋资源资产立体赋权模式改革,并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明确海洋立体分层设权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细化海域空间立体分层配置的管理规定和实施原则。
“采用‘立体分层设权’方式确权,使涉海不动产登记更科学化、精准化。”市资源规划局海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不仅实现海域在纵向空间可按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进行分层管理,还能在同一层属中按照不同起止高程进行分别记录,实现了立体分层海域使用权登记空间图属一致、不同分层直观显示的精准化登记,“这就好比海域使用从原先的‘抢地盘’到‘分楼层’”。
在具体操作中,我市根据海洋资源实际,推行多元化实践应用。如“光伏+养殖”立体分层设权模式,在渔光互补等项目中开展先行先试,利用水面层建设光伏电站,水体层用于养殖,将具有互补效应的用海项目布置在同一海域,达到功能互补和产业链协同,实现水面和水体之间不同空间的分层设权。
同一片海域,水面放警示浮标、水中搞渔业养殖、水底走电缆管线……这些多元的用海需求,如今可以通过巧妙的“立体拼图”变成现实。
在此基础上,资源规划部门结合“智慧海洋”数字化手段,建立“服务+监管”模式,开展海洋资源联合监管和执法巡查。
截至目前,“立体分层设权”方式已实施立体用海项目72个,实现企业效益增加、海洋权益增值与海洋生态保护“三赢”。
“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是完善海域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丰富海域使用权权能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行业用海矛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选择。”市资源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充分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将这一创新固化提升,构建陆海统筹空间格局,进一步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