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载立良法 善治绘新篇
——舟山市人大立法十周年工作综述
记者 虞仁珂
通讯员 阴冠平 熊良敏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9月23日 第 01 版 )
十年匠心立良法,凝心聚力促善治。
2025年,是舟山获得地方立法权十周年。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海洋海岛实际,深耕海洋地方立法,制定地方性法规16部,形成了“陆海统筹”的海洋特色市域法规体系。
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助力打造海洋经济“升级引擎”;电梯立法有效提高海岛地区电梯安全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有效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一部部“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在千岛大地落地生根,映射出地方立法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的深刻转变。
全国首创构筑海洋保护绿色屏障
2015年9月,舟山获得地方立法权,也是舟山人大围绕“海”字文章,通过特色立法,破解海岛“个性”问题的起始之年。
舟山海域面积广阔,也是我国渔业资源最丰富的海域。然而,随着海洋污染加重、捕捞强度过大,海洋生态环境遭到不断破坏。2015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式将“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作为舟山市首部实体性地方立法项目。
经过一年的调研、认证、起草、修改,经历了60余场调研、座谈会、意见征求会,吸收了300余条意见建议。《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在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地方性法规,主要亮点是创设海钓许可制,实行贝藻类捕捞许可的制度,这些不仅填补了国内渔业资源保护的法律空白,更为海洋保护提供了‘舟山范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海洋污染物处置的最大难题在于产生在海上,利用处置在岸上。针对海陆交接环节出现的这一“空白地带”,2021年7月《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应运而生,为国内首部规范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创设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为港口船舶污染物“海陆无缝交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全国港口船舶污染治理提供舟山经验。
以此为顶层设计,市人大和市政府共同谋划打造了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应用“舟海净”,为港口船舶污染物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提供了数智支撑。条例实施以来,促进全市港口船舶油污水接收量增长48%,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提升8%。
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舟山市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管理规定》,作为全国首部陆源污水间接入海管理法规,规定从规划、设施、监管多维度加强了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的管理,筑牢了海洋生态保护的源头治理防线。
关切民生绘就海岛共富“幸福图景”
近年来,舟山作为全省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随着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推进,海岛上的居民以老年人为主,对瓶装燃气稳定供应、配送入户有现实需求。
“使用小渔船运输瓶装燃气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希望草案中明确海上运输的相关规定,确保海上运输的安全。”“我们农村老年人多,瓶装煤气自提存在很多风险,这方面要多考虑。”
经过多方征集意见和20余次的修改,《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首部建立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打通了瓶装燃气运输配送“最后一公里”。同时,市政府制定配套制度,科学调控居民用气配送费用,让全市居民特别是偏远海岛居民用上“平价气”。
重度老龄化、居住分散、资源共享性差,是舟山海岛养老的显著特征。养老服务如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经过不断征集意见、修改完善,《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后,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聚焦海岛养老难题,构建“因岛施策+智慧互联”特色模式,为海岛老人提供精准化的养老服务;针对偏远海岛,实施专项补贴与适老化改造,为高龄独居、失能老人提供免费照护;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平台,提供远程照护、应急救援等服务,破解了海岛服务半径受限的难题……努力让老人更幸福,也让这个城市更温暖。
文明善治打开基层治理“海岛密码”
立良法护航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舟山市绿化管理条例》《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舟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一部部涵养社会文明新风尚、改善人居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把原来对一些不文明行为的软引导变成了硬约束,为城市品质新蝶变提供了制度保障。
作为基层治理的“关键小事”和民生保障的重要环节,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感。2019年9月1日,《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2021年又对条例进行修订。为做好法规落地“后半篇”文章,市人大常委会打出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问题交办、满意度测评等监督“组合拳”,构建起条例实施监督闭环,推动了小区沿街店铺油烟扰民、小区内违章搭建等难题的有效解决,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023年舟山总结海岛治理经验,制定了《舟山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聚焦海岛网格化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精准破解“岛多线长、治理分散”难题,构建“陆上网格+海上网格”全域治理格局,规范完善了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持续擦亮海岛治理“金名片”。
开门立法厚植民主法治底色
2023年11月,《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岱山县岱东镇人大代表乐旭明提出的建议符合舟山实际,并吸纳到条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还专程赶赴岱山,把全市第一本立法建议采纳证书送到乐旭明手里,这正是舟山“开门立法”的生动实践。
群众的声音,就是立法的方向。走进沈家门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到信息反馈与采纳,工作机制张贴在墙,一目了然。2020年11月,该基层立法联系点入选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更好地进行意见收集,我们不仅设立了立法信息采集员,还打造‘法之约’民意室、民意船,让立法工作直达船头田间庭院。”普陀区人大常委会沈家门街道工委负责人介绍道。
如今的舟山,从法规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到评价,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36个代表联络站和2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将普通百姓的声音源源不断地汇入立法程序。
千岛潮涌正澎湃,勇立潮头谱新篇。站在立法十周年新的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赋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地方立法为海洋强国战略实施、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舟山新篇章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