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舟落地

首单优惠业务为原油离岸贸易,合同金额合计近19亿元人民币

刘浩 顾金砚池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7月02日 第 01 版 )

  □记者 刘浩 通讯员 顾金砚池

  本报讯  记者从浙江自贸区舟山管委会机关获悉,昨天,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片区大宗商品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业务完成申报。该笔业务为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原油离岸贸易,合同金额合计近19亿元人民币,涉及享受买卖合同印花税优惠约57万元人民币。此单业务的成功申报,标志着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舟山正式落地。

  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今年4月起,在舟开展离岸贸易可免印花税。这是该项优惠政策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一年之后的国内首次扩围。相关人士介绍,探索实践离岸贸易税收支持政策,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我国自贸试验区在全球贸易格局中的竞争力。

  近年来,全市金融机构聚焦以油气全产业链为主的特色产业,积极推进油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据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相关统计,2024年,我市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收支规模为118亿美元,主要涉及保税油加注、油品贸易等行业领域。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新型离岸贸易。去年11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获批,提出要建设国际大宗商品贸易中心,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提升贸易金融服务水平。省级《专项实施方案》、市级《行动方案》已将推动离岸国际贸易发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比如,要建设离岸贸易数字化服务平台;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健全离岸贸易金融服务体系。另外,《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也明确,要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以大宗商品和新能源新材料为核心的新型离岸贸易,鼓励跨境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做好优惠政策的辅导和服务,充分发挥政策红利作用,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推动企业更好参与全球供应链和产业链构建,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力、全球辐射力,助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