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新规”执行首日 普陀山机场进入“严查模式”
陈逸麟 金若彤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6月29日 第 01 版 )
□记 者 陈逸麟
通讯员 金若彤
本报讯 根据民航局通知,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国内航班。昨天上午,记者走访了普陀山国际机场,实地观察“充电宝新规”执行首日的情况。
昨天8时30分,普陀山国际机场候机楼内,准备登机的旅客开始陆续进入安检通道。与以往不同的是,候机大厅各处已经张贴了显眼的宣传告示,大厅广播实时循环播放着相关提醒和规定。机场还安排了不少志愿者分散在安检通道入口、排队拐角处等地,协助旅客自查随身携带的充电宝是否合规。在安检通道内,安检人员对每个充电宝仔细检查,统一收集无法通过安检的充电宝,按规定进行处置。
“按照规定,今天起,我们机场对所有旅客携带的每个充电宝都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无法顺利通过安检。”普陀山国际机场安全检查部旅检科科长陈祖孟告诉记者,对于符合暂存要求的充电宝,旅客可在机场暂存,暂存期限为7天,对部分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包括鼓包、漏液、破损充电宝)则需要作自弃处理。
机场口岸开启“严查”模式,销售充电宝的商家也开始更换货架上的产品。在东港凯虹广场小米专卖店,货架上的充电宝已经进行了更换,三种不同容量、售价的充电宝均带有3C标志。
据悉,从2024年8月1日起,我国开始强制要求进入市场的充电宝必须经过3C认证,这意味着,购买于该日期之前的充电宝可能会存在没有3C认证的情况,市民游客出行前可以对自己的充电宝是否有3C标识、3C标识清晰不清晰进行自查。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充电宝是不能随行李托运的,必须随身携带或放在随身行李内。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不得给电子设备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