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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春季护渔”海上联合执法行动
一举查获21艘“闯禁”非法捕捞渔船
陈斌娜 沈洁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4月09日 第 02 版 )
□记者 陈斌娜 通讯员 沈洁
本报讯 近日,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嵊泗县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在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及马鞍列岛保护区附近海域开展“春季护渔”海上联合执法行动。
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程永善介绍,联合执法船队出发前,各单位已对相关海域做了深入研判,根据“浙渔安”系统及基层触手精准掌握船舶轨迹,重点锁定了疑似在嵊泗大戢岛、海礁两处海域划线禁捕区内进行非法捕捞的船舶。
当天,执法船艇行至海礁附近时,果然发现海面有二三十艘“越线”渔船,突击执法行动随即展开。执法船艇和渔船靠拢后,执法人员立即登临检查,重点核查渔业船舶证书、信息设备值守等安全生产情况,并逐船发放抱卵梭子蟹和幼蟹禁捕宣传资料。公安干警运用无人机开展巡查、取证,进一步核实确认渔船“闯禁”行为。
2艘正在禁渔区作业的奉化籍底拖网渔船被当场查获。据船老大交代,这条禁渔线大家都是知道的,这几天他们在线外的捕捞产量不高,心存侥幸想到禁渔线内试试,结果刚下网不久就被抓到了。执法人员对该2艘渔船做出了没收渔获物、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船老大等人进行了教育。
在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附近有2艘双拖船突然加大马力开始逃窜,试图躲避执法。最终,在中国海监7018及小艇的追踪和劝说下,该2艘违规渔船停下来接受检查处理。
此次行动中,中国海监7018、中国渔政33125等船艇组成的联合执法船队采取“两边包抄、左右迂回、海空联查”的方式,登检渔船30余艘次,共查获禁渔区捕捞、船名牌未按规定悬挂等违规船舶21艘,这些违规船舶大多是来自其他地市的渔船,均已被扣押回港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有关单位将继续深化联合行动机制,维护海上安全生产秩序,守护春季渔业苗种资源。下个月进入伏季休渔期后,将继续保持打击违规渔船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海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