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社会是怎样炼成的
月湖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11月22日 第 03 版 )
海客谈丨月湖
十多年前,在舟山打工的云南人张某因琐事与工友发生冲突并致人轻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赔偿对方各项费用共计8000余元。但这笔赔偿金一直未能执行到位,直至最近张某因受不了“失信黑名单”的影响,主动还清了这笔赖了10年的陈年旧账(据《舟山日报》11月6日报道)。诚信社会是怎样炼成的?从一名失信人的改邪归正中看出端倪。
8000余元赔偿款10年不还,显然已不是“欠”而是“赖”了。现在张某为什么愿意连本带利主动还了?显然不是道德回归或良心发现,而是走投无路、被逼无奈。因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高消费场所无法涉足,飞机高铁不能享受,最近向银行申请一笔贷款又遭拒绝,这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由此可见,有效的法治才能守住道德底线,才能维护社会诚信。
道德高尚的人自然不会做老赖,也不会知法犯法。只不过,一个社会的诚信程度并不是那些道德模范决定的,而恰恰要看有多少人在做老赖。因此,在普遍加强诚信教育、提高道德水准的同时,更要依法惩治失信行为,让各种各样的老赖得不偿失、走投无路。只有这样,诚信才能习惯成自然,最终使诚实守信蔚然成风。
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早就说过,刑法的有效性不在于它的严厉程度,而在于它的及时性与必定性。也就是说,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来自于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张某之所以能将8000余元赔偿款欠10年,不是因为法律有盲区,而是因为执行难到位。“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让一些躺平、摆烂的老赖无所顾忌,而法律常常在轻不得又重不得的无奈中陷入尴尬境地。
令人欣慰的是,最近几年法律对失信行为的追究力度不断加强,“围剿”老赖的社会合力也日渐形成,这不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还抬高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诸如张某之类虽然很难说是发自内心的回头是岸,但能在法律威慑、社会惩戒之下不敢、不能继续“赖”下去,未尝不是一种进步。守法底线升高了,诚信社会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对于每一起个案,人们尽可以谴责失信人的失德失信。然而,当失信成为一种现象时,则更应从社会治理上找问题、想对策。就比如,店家“卷”走消费者预付款后“人间蒸发”的事时有发生,对此仅仅谴责不良商家,或者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这都不是治本之策。互联网已为执法部门全域监管创造了条件,假如能将失信经营者列入“黑名单”严厉追究,谁还敢“打一枪换个地方”?在推进文明创建的同时,持之以恒地完善监管网络、加强法治力度,炼成诚信社会并非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