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

推动地方立法全民参与

虞仁珂 徐忠豪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7月05日 第 01 版 )

  □记者 虞仁珂 通讯员 徐忠豪

  本报讯  “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人大代表,我提出的建议能被立法机关采纳,感到很受鼓舞,更加有了工作的动力,也为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增添了信心。”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专程来到岱东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将红彤彤的立法建议采纳荣誉证书送到该镇人大代表乐旭明手中。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7个社会公众、立法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获颁证书。

  去年11月,《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草案)》 公开征求基层群众、人大代表、立法专家等社会各界意见。乐旭明提出的“对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或不按照安全要求整改的用户,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拒绝为其提供服务”这条建议符合舟山实际被采纳,并吸收到规定第十五条中。

  2023年以来,在《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立法意见建议征集过程中,社会公众、人大代表、立法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出有效立法意见和建议3074条。

  为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最大程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市人大建立了法规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并创新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

  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普陀区人大常委会沈家门街道工委在征集过程中,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调查研究、书面和网络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基层群众、有关单位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立法建议,让基层民意直达立法机关。

  “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是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完善征求意见反馈机制,坚持向提出高质量、原创性立法意见建议的个人和组织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最大化吸收群众智慧,凝聚立法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