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

为期5个半月,其间加大查处力度

石艳虹 刘琛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5月29日 第 02 版 )

  □记者 石艳虹 通讯员 刘琛

  本报讯  记者昨从市城管局获悉,全市于5月17日至10月31日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为: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学校、医院、居民小区、车站码头、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建筑工地等周边区域;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闲置地块;乡镇(街道)办事处周边主要街面、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期间,将结合市民投诉情况,在早晚间遛犬高峰时段,对人员聚集场所、犬只出没频繁区域加大执法检查,查处未给犬只佩戴犬牌、携犬只出户时不牵领或者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等违法养犬行为。

  据了解,《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犬只准养登记制度,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住所限养1只犬类;携带犬只外出时,须给犬只佩戴犬牌,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2米以内的牵引带牵领或装入犬笼、犬袋,应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