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的制度管好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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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2年12月06日 第 06 版 )

  海客谈 周沫

  普陀区东港街道东方铭苑小区最近建立起全市首例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制度,并召开第一次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全市首个小区事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和民主监督(本报12月1日报道)。大家的事大家办,相信“家门口的民主”定能有效促进业委会发挥作用,从而让小区变得更加和美。

  小区是居民自治之地,能否通过群策群力优化服务、管好秩序,直接关系到大家的安居乐业。事实上,一些小区虽然有物业管理,但服务却难尽如人意,而且还不时滋生出矛盾纠纷。究其原因,多半与广大业主民主参与不够、业委会形同虚设有关。

  小区是个大家庭,人们既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又对停车位如何分配、绿化带怎样设置等林林总总的具体问题各有各的主张,应当通过民主协商求得最大公约数。按理说,只要业委会能够不负广大业主的信任积极担当、勤勉履职,小区各项事务就差不到哪里去。

  但事实上,很多小区的业委会表现难以令人满意。首先,由于小区是个“陌生人社会”,仅有形式上的一人一票不足以产生令人满意的选举结果。更何况,业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产生也不尽规范,有的甚至还是物业提供的,这就注定是一种先天不足。另外,业委会一旦成立就开始自行运作,是否尽心尽力多半是良心活,除非摊上大事不然是不可能中途受到业主“弹劾”的。如此一来,难怪不同小区的业委会表现良莠不齐、作用大相径庭。

  由此可见,居民小区要真正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还得用好的制度管好业委会。

  东方铭苑小区通过自荐、征求全体业主意见,选举产生小区第一届业主代表41名。在此基础上试行建立业主代表会议、小区事务监督委员会,使业主代表会议成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物业管理事项决策,维护全体业主共同利益。这样就充分发扬了民主、有效落实了监督,有利于确保业委会工作步入正轨。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建引领,才能激活基层民主、打造红色物业,让“大家的事大家办”成为可能。每个小区都有以身作则的党员干部,也不乏热心公益的好居民,这是实现有效治理的可靠基础。关键在于,要通过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因地制宜地探索全过程民主的有效实现途径,将人心凝聚起来、把合力发挥出来。这样,业委会也就会真正成为广大业主的主心骨和“店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