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住人现象还应坚持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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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2年08月25日 第 03 版 )
月湖
近段时间,新城部分小区车棚(库)住人现象出现反弹。其中,亿擎·浅水湾城市花园小区出现20户车库住人现象,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于是,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据《舟山晚报》8月11日报道)。事实上,自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车棚(库)住人专项整治一直都在进行,只是稍一松懈就容易反弹,如何落实标本兼治颇费思量。
车棚(库)住人不仅容易影响环境秩序、滋生安全隐患,还会造成整个小区容量超载,进而损害到全体业主的权益,不良后果显而易见。但与此同时,却也存在着稳定的市场刚需。对于很多业主来说,出租车棚(库)可以获得“意外之财”,逐利冲动难以遏制。而如今的车棚(库)质量越来越好,经过“适租性改造”后设施更加齐全,价格却相对较低,很受一些新居民的欢迎。在这种情况下,车棚(库)住人乱象容易反弹也就不足为怪了。
对于车棚(库)能否住人这个问题,方方面面一直存在争议。新城社区工作人员就解释说,年龄超过70周岁、上楼不便的特殊群众,可以通过备案后住在车棚(库)。显然,这并不是法律表述,而且在实际管理中很难精确把握。不同小区、不同车棚(库)实际情况大相径庭,管理中尚且存在自由裁量的模糊地带,民间的变通就更加花样百出了。毕竟,小区是居民自治之地,只要相安无事车棚(库)住人现象就很难根除。
说到底,有人住楼房、有人住车棚,总体上也是不同生存状态的客观写照,是需要在共同富裕过程中逐步解决的问题。现实情况是,即使法律可以规定车棚(库)不准住人,但只要车棚(库)依然是特定群体理想的“安乐窝”,驱离式整治就难以一蹴而就。有人甚至认为,应该优先考虑弱势群体的居住权,在此基础上再因地制宜地落实规范管理。
确实,城市在欢迎新居民的同时却没能为他们准备好数量充足、价格适合的住房,车棚(库)住人现象就注定会此起彼伏。在依法整治车棚(库)住人乱象的同时,全社会理应共同解决好弱势群体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有所居问题。最近几年,我市大力推进安居房、廉租房建设,使新老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虽则如此,依然存在“只见人才公寓,鲜见民工公寓”现象,弱势群体的蜗居问题还须进一步解决。
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更加注重待遇留人,纷纷为外地员工提供单身房甚至“鸳鸯房”,这显然是一种可喜现象。可以相信,随着全社会对新居民住房保障力度的加强,车棚(库)住人终将不再成为群体性的刚需。果真如此,落实依法整治也必能取得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