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四类场景 细化10个港区
舟山口岸限定区域新规施行
记者 陈瑶 通讯员 方迎豪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9月14日 第 3 版 )
本报讯 近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舟山空港、海港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的通告》正式发布施行,原2014年版通告同步废止。此次政策更新,适配舟山口岸扩容升级现实需求,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本次修订由舟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马迹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牵头推进,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因地制宜、有效封闭、有利管理、保证安全”原则开展制度设计。
近年来,舟山口岸开放步伐持续加快。口岸开放规模的持续扩大,对限定区域管理的精准性和覆盖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通告全面覆盖舟山空港、海港客运、海港货运以及临时开放口岸四类场景,细化10个港区全部码头泊位、船坞,普陀山国际机场、舟山群岛国际邮轮港候检查验区域的具体封闭边界,配套卫星图、内部平面图标注限定区域,边界清晰可落地。
新通告明确,根据舟山口岸扩大开放及企业运营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口岸限定区域范围。这意味着限定区域划定不再是“一锤定音”,而是随口岸发展动态优化。
在管理机制上,新规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明确由舟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马迹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口岸限定区域日常管理,进出该区域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须接受边检机关检查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入。口岸运营单位配合落实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智能监管设备等硬件管控手段。同时建立边检会同属地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置机制,健全案事件处置流程,对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置,形成完整监管闭环。
据了解,新政策落地后,将推动舟山口岸监管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为宁波舟山港建设世界一流强港保驾护航,赋能舟山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