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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船务公司遭遇外贸支票诈骗
企业经营者谨记:到账≠入账,汇入≠存入,账面余额≠可用余额
记者 陈佩佩 通讯员 王珏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9月10日 第 3 版 )
本报讯 记者昨从市反诈中心获悉,近期以“兑换外汇”“代收代转”为名的诈骗时有发生。骗子利用境外支票可撤销的清算规则,制造资金到账假象,诱导企业垫资转账,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提高警惕。
我市某船务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化名),经船舶中介结识自称“王总”的男子。对方称要采购大批船舶零配件,双方添加微信洽谈。“王总”表示人在境外,不便直接向国内供应商付款,提出先将美元打入张先生公司账户,由张先生代为转出等额人民币给其指定的供应商。
张先生认为资金先到自家账户,不会有风险,还能促成交易,便应允了。很快,“王总”发来一张境外银行美元转账截图,张先生让财务一查,公司账户确实显示有美元入账记录。他便安排财务按要求转出对应人民币。
当天下午,“王总”再次发来转账截图,称又有一笔美元打入,要求继续代转。财务准备再次操作时,张先生心生疑虑,让财务核实这笔资金能否正常使用。
这一查,惊出一身冷汗。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账户显示的美元只是境外银行待清算支票,资金并未真正入账。这类支票出票人可主动撤销,账户余额不足也会自动作废。
张先生立即微信联系“王总”,对方谎称国际汇款存在延迟,资金终会到账。而张先生要求核验营业执照、身份证件、采购材料时,“王总”立刻失联。
警方梳理发现,此类骗局的套路高度一致,骗子伪装成海外客商,以大额订单为诱饵接触企业负责人;以身处境外为由,提出外币支票付款、委托企业代为转资金;利用支票结算时差制造资金已到账假象,待企业看到账面数字放松警惕垫资后,骗子立即撤销支票,账面资金随即消失,然后拉黑失联。
警方提醒 私下换汇属于违法行为,资金不受法律保护,货币兑换、跨境业务须通过银行等正规持牌机构办理。企业经营者谨记:到账≠入账,汇入≠存入,账面余额≠可用余额。收到境外支票付款,一定要向银行确认资金完成清算、属于可用余额再操作,切勿仅凭账面记录、对方截图垫资代转。对接境外陌生合作方,务必核验对方资质证件,多方核实身份,不要轻信微信聊天和单方面截图。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反诈专线96110咨询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