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三千多买的电饭煲修不好?厂家说“检测正常”

消保委硬核三问帮消费者维权

记者 周意娜 通讯员 朱文龙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8月31日 第 3 版 )

本报讯 定海的胡女士花3646元购买了一台品牌电饭煲,本以为可以用上省心的高品质家电,没想到不到一年,电饭煲就频繁亮起故障灯。

送去杭州维修过两次,但故障依旧。更令胡女士哭笑不得的是,厂家维修人员给出的解决方案,竟是要求她煮饭时水位必须保持在刻度2.5以下——但无论是产品说明书还是锅体本身,都没有任何相关提示,此前胡女士一直按照日常习惯在4.5刻度正常使用。

前后算下来这台电饭煲已经修了三次,原本能正常满负荷使用的功能,相当于被直接“阉割”成了只能煮“半锅饭”。商家表示,因为厂家坚称“检测无问题”,也束手无策。无奈之下,胡女士向定海区消保委求助。

近日,消保委工作人员仔细核实经过后,直接致电厂家总部。面对厂方“产品正常”的结论,工作人员连发三问:其一,国家“三包”规定如何执行?其二,检测报告与用户明显事实相悖,该以谁为准?同类产品是否都只能煮“半锅饭”?说明书为何不标明?其三,消费者换新诉求是否合法合理?

此次沟通后,厂家态度明显转变,主动联系商家,同意为胡女士更换新机。8月26日,胡女士收到全新电饭煲,并多次向消保委致谢。

消保委提示,家电售后纠纷频发,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时,应果断依法维权。本案中电饭煲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符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换货的规定。厂家“检测正常”的说辞与事实不符,不能成为推责理由。消费者理性沟通、善用求助渠道,终得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