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凌晨查扣违禁渔获物305.6公斤

记者 高阳 通讯员 吴佳欢 文/摄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6月27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6月26日凌晨,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联合区公安分局依托前期摸排线索,针对舟山国际水产城及周边重点区域开展伏季休渔专项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鲐鱼、龙头鱼、带鱼、鲳鱼等禁售渔获物合计305.6公斤。

凌晨是非法渔获物交易高发时段,执法人员分成多个检查组开展全域拉网排查,重点巡查水产城周边主次道路、隐秘交易点位以及货运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巡查期间,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货车涉嫌运载违禁渔获物,立即上前拦截核验、开箱查验。面对执法问询,该车当事人无法出具渔获合法来源证明与对应进货单据,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涉案渔获物予以暂扣。检查组随后还对沿途三轮车逐一开展排查核验。

按照浙江省伏季休渔管理相关要求,今年5月8日起,全省严禁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类海洋捕捞冰鲜、活体水产品,本次查获货品均在禁售清单范围内。

下一步,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将持续联动公安等职能部门,深化海陆联合执法模式,全链条重拳整治非法捕捞、违规贩运、售卖禁售渔获物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守护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