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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房换水表后漏水发霉受损
嵊泗法院:自来水公司担责七成
通讯员 姚留艺 季方 记者 胡园园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4月22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长期空置房屋因漏水造成室内发霉损毁,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近日,嵊泗法院审结一起房屋漏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自来水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
2017年,韩女士在当地一处海景度假村购置一套一居室,并对外出租用作酒店公寓经营,先后投入2.1万元购置家具家电,还配备布艺衣柜、扫地机器人等配套设施。
去年8月,韩女士发现屋内木地板、墙面、家具及家电均因浸水出现发霉、腐蚀损坏,已无法正常使用。经排查,漏水点位为卫生间顶棚水管。她立即关闭室外总水阀,漏水才得以停止。
经查,一个月前,当地自来水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与小区物业对接后,更换了该度假村的全部民用水表。
韩女士表示,该房屋自去年1月起便长期空置,室内水阀一直处于关闭状态。此次漏水系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更换水表时未关闭阀门导致,且工作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为此,韩女士向自来水公司主张维修费7.3万元、水费损67元、房屋租金损失6300元。双方协商未果后,韩女士诉至法院。
自来水公司答辩称,换表前已告知小区物业,操作程序并无过错;漏水系室内自有水管破裂引起,且房屋长期闲置、业主疏于管理,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多次现场勘查查明:漏水位于卫生间顶棚,阀门开启后积水沿墙面渗透至地板,加之七八月高温潮湿天气,水汽上行侵蚀墙体与顶面,最终造成全屋发霉、家电损毁。用水记录显示,该房屋1—6月无水费产生,7月水表更换后突然产生10吨用水量。
法院审理认为:本次漏水事故与自来水公司更换水表后未关闭水阀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自来水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漏水点位位于室内自有管线区域,韩女士对空置房屋疏于日常管理,未能及时发现漏水、防止损失扩大,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结合现场维修报价、家具家电折旧价值,法院核定房屋修复、财物损失及水费合计损失约4万元,最终判决:自来水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韩女士自行承担30%责任。
法官提醒 自来水公司作为民生供水服务单位,开展水表更换等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范;针对旅游度假小区空置房源集中的特点,更需尽到高度审慎注意义务,完工后认真排查漏水隐患。同时业主即便房屋长期闲置,也应对室内管线、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主动做好房屋管理,最大限度维护自身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