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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春季学期起实施生育支持政策
多子女家庭享每人每学期减免1000元保教费与免费课后服务
记者 朱丽媛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3月11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发布《舟山市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养育成本、课后服务两方面推出惠民举措,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
通知明确,将加强养育成本支持,重点惠及户籍在本市的多子女家庭。对夫妻一方及幼儿均具有舟山市户籍,在我市各县(区)及市直属公(民)办幼儿园就读(托班除外),且未享受国家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的幼儿,实行保教费直接减免,每人每学期最高减免1000元,实际缴费额低于1000元的按实际金额减免。跨县(区)转园幼儿的减免政策,由新入园幼儿园属地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该政策申报需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由幼儿园完成初审,第三周由所属教育局复审,第四周报财政局备案,申报时需提交申请表、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及生育登记服务卡等相关材料。
在课后服务资源支持方面,通知规定,三孩及以上孩次家庭的子女,可免费享受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和假期(含春秋假)托管服务。申报对象需满足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舟山市户籍、子女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就读两个条件。
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提交课后服务免费申请,每期末结束一周内提交假期托管服务免费申请,由学校初审后汇总信息,报所属教育局审核备案,申报材料与保教费减免申报材料一致。
通知明确,多子女家庭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此前各县(区)已出台的生育支持措施继续有效,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此次实施措施的出台,是我市响应国家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求的具体行动,将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养育负担,营造支持生育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