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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碰到≠无责任!
如何避免“无接触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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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6年02月06日 第 07 版 )

“我根本没碰到他的车,怎么还要负责任?”
日常生活中,不少驾驶人认为“开车上路,只要没碰到就不需要赔偿”。殊不知,这类“无接触交通事故”,驾驶人不仅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还容易因认知误区导致处理延误,甚至引发更大的责任。
交警提醒,容易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场景通常有以下几种:
违规变道、加塞,导致后车急刹或避让撞护栏、翻车;
转弯、起步未让行,迫使直行车急刹摔倒;
违停占道,致使非机动车绕行时与对向车碰撞;
违规使用灯光,比如远光灯致视线受阻撞物,鸣笛惊吓骑行人摔倒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若一方因“未发生碰撞”便认为自身无责任,进而擅自驶离现场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作为当事人,应保留证据积极处理,具体处理步骤:
立即停车:尽可能保护现场原状,固定现场证据。
同步报警与报保险: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清晰说明“无接触事故,因避让、干扰导致损害”,并配合交警勘查、笔录;
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拨打120急救;联系保险公司,强调“无接触事故”,避免被误判为单方事故,按要求提交材料。
配合调查、理性协商、如实陈述经过:不隐瞒自身违法行为,避免责任加重,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应在3日内书面申请复核;协商时留存书面记录,拒绝无依据的“私了”要求。
依法维权,完善证据链:留存事故认定书、医疗、车辆维修票据、误工证明等,作为索赔依据。协商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按过错与因果关系划分责任、确定赔偿。
安全提醒:“无碰撞”不代表“无责任”。临近假期,计划自驾出游或返乡的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时刻注意观察交通动态,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据国家应急广播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