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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安全与权益,需精细施策
薛卿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1月08日 第 11 版 )

舟山晚报
近日,我市乐动力定海体育中心的一则规定引发关注:禁止70岁以上老人入场游泳。一位常年在此锻炼、身体健康的七旬老人因此被拒之门外(《舟山晚报》1月6日报道)。此事折射出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企业经营自主权、公共安全责任与老年人健身权益之间如何平衡的新课题。
游泳馆出于安全考量设置年龄限制,有其现实背景与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律师所言,作为企业运营的场馆,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制定规则、规避风险的自主权。现实中,要求高龄泳客提供健康证明或家属陪同,亦是普遍做法。然而,“一刀切”的禁入规定,虽简化了管理,却可能将部分身体健康、渴望锻炼的长者挡在门外,与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的理念不尽相符。北京等地或鼓励提供健康证明并设专用泳道,或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要求陪同而非禁止,这些差异化探索值得思考。
面对这一矛盾,简单的“禁”或“放”都非最佳答案,关键在于寻求更精细、更具温度的解决方案。我们希望,运营方能探索更灵活的管理方式,如在严格审核健康证明或签署责任告知书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健康长者提供参与机会。同时,也期待社会各界能共同参与,探索建立由社区、家庭共同支撑的长者健身支持网络。
让老年人有尊严、有选择地安享健康晚年,是衡量城市温度的重要标尺。我们期盼,相关方能以更周全的考量,在安全与包容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让我市的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地惠及每一位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