拴住狗绳,让人与宠物友好相处

谭野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1月06日 第 06 版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元旦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九条对饲养动物行为作出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规范,“遛狗不牵绳”“犬只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最高可处以10日拘留和1000元罚款。

说实话,这几年由“遛狗不牵绳”引发的纠纷真是不少:广场上孩子被突然冲出来的狗吓哭,小区里老人因躲狗摔成骨折,公园里两只狗打架扯出双方“主人骂战”……这些糟心事说白了,都是因为养狗人觉得“我家狗不咬人”,放任狗处于脱离控制状态所致。

为什么一根不粗不细的狗绳也要上法律条文?因为它不仅仅是一根绳子,也是狗狗的“生命线”,能防止狗跑丢、冲向马路;还是行人的“安心线”,划出了人与宠物的安全距离;更是狗主人的“责任线”,时刻提醒着他们,要管理好自己的小伙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遛狗不拴绳”升级为行政违法,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文明养犬不再是道德层层面的约束,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最严”养犬新规之下,作为有责任的养犬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首先,应给自己和爱犬做个“合规体检”,看看家里的狗证办了吗?年检了吗?遛狗装备(牵引绳、拾便袋)齐全吗?其次,应培育良好习惯,把外出牵狗绳变成和出门带手机一样的自然习惯。习惯成自然,文明也就成了本能。再次,做好“代言人”。每个养狗人的文明行为,都是为一些人对养狗片面认识正名,也是为与宠物和谐相处作出示范。

“遛狗须拴绳”,看起来是约束,实则是保护。它保护行人免于惊吓,也保护狗狗免于遭遇不幸。当怕狗的人不用担心被突然惊吓,当孩子们可以在草坪上安全玩耍,当养狗的人可以坦然、自豪地带着爱犬散步,这不就是我们期望的人与宠物和谐相处的美好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