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舟山基层扎根十三载
“舟山好人”朱艳的“法”与“情”
记者 傅明燕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1月06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在舟山沈家门海事处,来自河南信阳的海事执法人朱艳,已经在基层扎根十三年。她在法制审核、普法宣传与纠纷调解的一线书写担当,将法律的专业严谨与服务的温暖情怀融为一体,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业绩。
在朱艳看来,执法绝非冷冰冰的处罚,而是教育、引导与规范的综合体现。她的办公桌上,堆满了标注着蓝色批注的案卷,“需核企业整改凭证”“提醒船员权益条款”,字字句句皆是为民初心。
不久前,某船舶修造企业因工作人员交接疏忽,新船漏办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便首航,被执法人员查获。按照规定,企业本将面临处罚。朱艳在审核案件时,没有简单“一罚了之”,而是调取企业近三年合规记录,在确认“零违法”记录、核实此次违规确系无心之失,且企业主动配合整改后,她依据柔性执法规定提出“轻微免罚”的审核意见。不仅如此,她还主动为企业推介“一船多证、一次通办”政策,手把手指导线上办证流程。2025年以来,经她审核实施的“轻微免罚”案件已有7起,用有温度的执法,为企业纾困解难。
“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是朱艳开展普法工作的目标。她推出“量体裁衣”式普法服务:面向航运企业负责人,解读安全管理法规;针对船员群体,开展商渔船防碰撞警示教育;深入渔村校园,用鲜活案例普及水上安全知识。一年间,她带领团队开展专题普法20余场,覆盖2000余人次。
朱艳深知团队力量的重要性,她牵头组建法制工作组,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同事研讨法条、剖析案例。在她的带动下,3名同事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人成长为公职律师。她还创新组建“3+5+N”专业调解团队,专攻船员欠薪、船舶碰撞等棘手纠纷,去年以来成功化解纠纷11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荣誉等身,初心不改。如今,朱艳已斩获“浙江海事局优秀法制工作者”“浙江海事局优秀公务员”“舟山好人”等多项荣誉,这位1988年出生的河南信阳姑娘,用十三年如一日的坚守,践行着“以法为基、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展现了新时代海事执法人员的忠诚、担当与情怀。
身边的道德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