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包骑手”送餐出事故谁担责?

法院判例:平台与保险公司按责赔偿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11月10日 第 04 版 )

近日,普陀法院审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众包骑手许某送餐时骑电动车,与临时停车的李某自行车相撞致两人受伤、财物损失,交警认定许某全责。李某诉许某雇主某科技公司及保险公司索赔4.3万元,法院判决科技公司赔1400元,保险公司赔3.4万元。

《阳光热线》特约点评员——舟山市政协委员、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嘉诚认为:如今,外卖骑手里有一种叫“众包骑手”,这类骑手与外卖自营平台或第三方代理商之间属于雇佣关系。当“众包骑手”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相关侵权责任到底由谁来承担?外卖骑手本身也是交通参与者,安全应始终置于接单之上,这一点毋庸置疑。从平台角度,需合理设定送餐时长,当前,外卖骑手的工作性质与定位正逐步明确,核心是厘清其与平台的关系属性究竟是合作关系还是劳动雇佣关系。这一界定直接关系到骑手发生交通事故或遭遇其他风险时,相关问题如何处理。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的同类案例裁判思路正逐渐趋同,认定外卖骑手与平台存在劳动雇佣关系的案例占比也在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