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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公租房下月启动申请满足条件拎包就能住
通讯员 倪妮 段海鸿 文/摄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10月23日 第 04 版 )

公租房实景
本报讯 11月3日起,定海区2025年度居住证量化公租房申请将正式实行常态化申请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流程提交材料,入住即可享受家具、空调等齐全配套,实现“拎包入住”。
此次公租房申请对象限定为在定海区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主申请人须持有定海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在该区连续签注满1年;主申请人需为定海区域(纳税地)内企业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并在定海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需低于71154元;申请家庭在舟山市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以权属登记为准),若原有住房转让(含出售、赠予、析产、拆迁注销等),需满5年以上;家庭财产收入需符合额度要求,包括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23776元、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且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车辆且价格低于171360元。
据介绍,公租房申请将以《舟山市定海区居住证量化管理实施细则》为评分依据,按申请人量化积分高低确定入围名单,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
本次提供的公租房房源位于盐仓街道惠舟新村,单套面积约28平方米,租金暂定为10元/平方米/月,其他收费标准将以区房管中心通知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房源均配备卧室、卫生间和阳台,家具、空调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申请人无须额外购置即可直接入住。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需区分“必录材料”与“选录材料”准备相关证件。
其中,必录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身份证明,《浙江省电子居住证》等居住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关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证明,申请家庭在舟山本岛无住房且5年内无转让住房记录的房产情况证明,以及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6个月(含)以上社保/公积金缴纳凭证等就业证明。
选录材料则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补充,涵盖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合同(或发票),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文凭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务任免文件,个人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权证书,招商引资项目名称,以及志愿服务证明、无偿献血证书、“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证明等社会公益相关材料,同时需根据申请项目及审核要求准备其他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