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促销要引流更要诚信

谭野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9月16日 第 05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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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费者俞女士前往沈家门某超市购买了一些零食,价格19.9元。结算时,她向商家出示前几天该商家赠送的消费券要求抵扣,却被对方拒绝。后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下,成功维权。

优惠券是常见的促销手段,更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和承诺。这件消费纠纷的焦点,是商家以“未满20元”为由拒绝。可优惠券上除了写明使用期限、不找零不兑现外,未设置包括最低消费在内的使用门槛。商家辩称,店内的收银系统经过设置,必须消费超过20元才能使用赠送的优惠券,且这是行业操作常识,这样的说法显然站不住脚。要知道,优惠券既然发出了,就应该按约定兑现优惠承诺,不能随意反悔。

俞女士维权成功了,她是幸运的。但现实中一些商家优惠券套路满满、自说自话,一不小心让消费者陷入其布设的消费陷阱。比如,一边优惠、一边提价,消费后才知道被商家“薅了羊毛”;又如,当你兴冲冲到店去消费,却被告知周末不能用、午晚餐饭点不能用、本门店不通用、这类商品不能用等等,总之现在不能用……凡此种种,无一不在侵蚀着消费者的信任与满意度。

促销引流考验商业诚信。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发放优惠券无疑是商业引流的一种好方法。但如果商家将营销活动视为试探人们消费意愿的游戏,用套路和算计来损害消费者利益,那么再大的流量也可能引发反噬。这警示商家,优惠券的发放和使用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原则,明确、全面地告知消费者使用规则、限制条件等信息,避免误导甚至欺诈消费者。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面对各类促销活动或优惠券时,务必仔细阅读规则,理性对待优惠,如果遇到商家不遵守规定履约,应该勇敢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优惠券,应该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是双方共赢的“福利”。只有当商家诚信经营,消费者明智消费,优惠券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让消费更有温度、生活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