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七部门联合执法
严打违禁渔获物

陈斌娜 沈洁 周执桓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5月09日 第 02 版 )

  记者 林家豪 摄

  □记者 陈斌娜 通讯员 沈洁 周执桓

  本报讯  昨天零时起,禁渔期渔获物销售缓冲期结束,并在8月5日前,市场上将全面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由此,“2025舟山伏季休渔严打违禁渔获物联合执法行动”也于当天零点正式启动。

  此次行动,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牵头,会同海警、海事、公安、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组建的3支行动小组,分别在海上和陆路,以高压态势全面打击非法捕捞、购销、转载违禁渔获物等涉渔违法行为。

  路口设卡:

  遏制违规货物输入

  负责甬舟高速路口段的联合执法组,昨天零时就已在双桥收费站及舟山西收费站出口处设卡,重点对进入舟山的厢式冷藏车,货车和中、大型客车等进行抽检,对于部分在泡沫箱内的水产品,执法人员拆箱检验,是否装载有来源不清、不明和明令禁止运载、销售的渔获物。 

  “从检查结果来看,未发现有转运违规渔获物的行为。”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赵志鹏说,休渔期间,他们还将不定期地在高速口设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遏制违规货物在我市输入。

  市场终端:

  检查有无违法销售

  当天早上6时,负责市场方面的执法组进入市场终端进行抽查。重点在新城的金岛、高云、如心、勾山等七家农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巡查,主要检查违禁渔获物销售、进货凭证等情况,并向摊主分发伏季休渔资料,宣传禁售违禁渔获物的相关规定。

  “我们做水产生意有七八年了,禁渔期哪些鱼货能卖,哪些不能卖,都知道。这些规定肯定遵守的。”高云菜场水产区30号摊位绳女士接过宣传资料笑道。

  采访中,记者看到大多数水产品摊主已将违禁渔获物下架,但在如心菜场和勾山菜场外围仍有个别摊主存在销售违禁渔获物的情况,共查获5公斤抱卵梭子蟹和野生活梭子蟹。执法人员按相关规定对摊主做出行政处罚。   

  新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休渔期间,市场部门也将加强对大型餐饮、农贸市场及夜宵摊位等渔获物集中交易点的管控,不限时段,错峰监管。一经发现有违禁渔获物,如果商户无法提供相应的票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海上巡查:

  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与此同时,负责海上巡查的7艘联合执法船艇于昨天一早编队出发,重点对舟山海域的三无渔船、休闲渔船和钓具渔船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其间发现两艘休闲渔船存在安全隐患,查处涉渔“三无”船筏9艘,缴没违规流刺网1000余米,并利用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加强海上巡查精准度,强化查处力度。

  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仕豪说,伏季休渔期间,我市将全面加强关于执法船艇的24小时值班,以及平时常态化巡航力度。重点加强对禁渔线两侧附近、大戢洋、岱衢洋、黄大洋等海域巡查力度,严打涉渔“三无”船筏,严查外省籍渔船跨区作业,休闲渔船违规从事捕捞,钓具渔船擅自改变作业类型,专项特许捕捞渔船未按特许内容进行捕捞以及辅助船收购、转载违禁渔获物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