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租费免了,获得感有了

劳仁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4月17日 第 06 版 )

  □劳仁

  全市燃气经营企业一律不再收取瓶租费,每年可为全市瓶装燃气用户节省开支总额超过300万元(《舟山晚报》4月15日报道)。300万元瓶租费摊到每一家用户不过几十元,但小钱也是钱,免掉之后大家就有了获得感。

  燃气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气瓶租金属于市场行为,收或不收、按月收或包年收可以自主决定,只要明码标价就不属于乱收费。你用了我的气瓶,就该支付瓶租费,那些收费的企业并不理亏。

  但是,站在用户的角度,也能说出另一番道理来。管道也好,钢瓶也好,都是“容器”而已。管道无须付费,而用不上管道的市民却要支付额外的瓶租费,这不是“吃亏”了吗?这样想来,也确实让人心理不平衡。

  今年1月,一位市民拨打12345热线投诉提供燃气服务的企业,称除了收取每只燃气瓶200元押金,还收取每只燃气瓶每月3元租金,这项收费不合理。值得点赞的是,有关部门调查后不是简单地向投诉者解释“误会”,而是充分考虑到广大用户的感受,建议经营企业取消气瓶租赁费。一番沟通协调下,全市瓶装燃气经营单位达成了一律停止收取瓶租费的共识。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儿收点租费、那儿收点押金,积少成多也会是负担。对于可收可不收的费用,理当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进行减免。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免收燃气瓶租费开了个好头,希望这样的免费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