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外地采购来舟贩卖
舟山破获多起“烟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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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5年01月09日 第 03 版 )

据舟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 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一些个人或商户为牟取私利,在没有取得资质的情况下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日前,舟山警方接连破获多起涉烟花爆竹案件。
近日,定海警方查获20箱烟花爆竹及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经查证,司机王某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相关资质,且明知运输物品为烟花爆竹的情况下,仍驾驶车辆将20箱烟花爆竹从外地运到舟山,并由此获利1020元。定海区公安分局已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并收缴烟花20箱、追缴违法所得。
日前,普陀公安分局桃花派出所联合桃花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后沙头一家商店涉嫌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25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岱山警方通过大数据研判及实地线索摸排,组织警力先后在高亭、岱西收网两起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目前已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扣押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120余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日前,普陀山公安分局朱家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路边有辆皮卡车上摆放烟花爆竹,经现场询问,系车主于某为牟利从外地购买一批烟花爆竹到朱家尖贩卖。目前,于某已被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均被收缴。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不但违法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特别提醒,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