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
扔了垃圾,丢了文明
谭野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4年10月23日 第 06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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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野
10月13日下午,浙L347××号轿车由西往东驶到海天大道长升路口,遇红灯刚一停稳,驾驶人便忙不迭地两次从车窗往外扔垃圾。约半小时后,浙L6C3××号黑色SUV也是驶到该路口候灯时,一扬手就把一个纸壳状的废弃物丢在了绿化带上。对这两起车窗抛物行为,新城交警已通知两名违法当事人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车窗抛物是一种交通陋习。抛出的垃圾散落在车道旁,污染环境,影响市容,也给环卫工人制造了一个危险工作环境;如果垃圾遮挡后车视线或坚硬物击中高速行驶的车辆,又可能引发交通事故。道路交通相关法规规定,对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违规者,可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警告或罚款。这两起车窗抛物事件受查处,显示了公安交警敢于较真、严格执法的态度。
车窗抛物也是一种不文明陋习。这随手一抛,扔了垃圾,却丢了个人“面子”、修养及德性,也毁损了城市“里子”和文明形象。或许有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这只是个人习惯性动作罢了。其实,一些人之所以会选择车窗抛物,无非是为了自己车内小环境“整洁”罢了。或许这种行为的动机本身并无不当,但其错就错在是以破坏社会公共环境为代价。所以,这样的习惯不是好习惯,不能原谅,而是应该给予谴责和纠正。
文明的养成,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广大市民应积极行动起来,争做拒绝车窗抛物的践行者、监督者,不仅做到自己不车窗抛物,还要对类似不文明行为主动劝导、阻止。执法部门要创新方法、协同发力,强化监管效力,让涉事者在接受吃一堑长一智中纠正陋习,进而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双向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