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一女子“氪金”15.8万元 离婚后,这钱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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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4年04月15日 第 03 版 )

(内容来源竞舟新闻微信公众号)

  妻子婚内游戏“氪金”15.8万元(氪金,特指在网络游戏中的充值行为),离婚时这笔钱怎么算呢?日前,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么一起离婚案作出终审判决。

  2018年,小李与薇薇相识相恋,并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小夫妻共同经营了一家宠物店,收入虽不高但是感情尚可。后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执,导致感情逐渐疏远,于2022年5月起开始分居。

  2022年8月,薇薇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小李主张薇薇通过某平台游戏充值合计15.8万元系其个人挥霍,应当返还一半。薇薇则认为该消费属于年轻人正常生活支出,不应当返还。

  法院审理后发现,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短短6个月内,薇薇为玩某款游戏有高达400多笔的充值记录,其中支付金额为488元的有近百笔。

  一审法院认为薇薇的这一消费行为已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消费范围,其这一行为构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权益受到侵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请求保护自身利益。

  因双方除实物财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以分割,一审判决包括家电家具等11项实物均归小李所有,同时应当支付对方相应折价款,由于薇薇存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故最终法院酌情确认小李无须支付2.5万元实物折价款给薇薇。

  小李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舟山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挥霍是指对夫妻共有的财产没有目的的、不符合常理的耗费致使其不存在或者价值减损。玩游戏属正当的娱乐活动,但不应超出合理范畴,故认定该费用是否属于挥霍应综合考虑款项金额、家庭资产、日常收支、配偶方态度等情况。在婚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薇薇为游戏充值合计支出15.8万元,远超过普通人的正常消费水平,这笔款项的耗费并非合理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不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一审法院处理挥霍共同财产的方式,虽支持了小李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薇薇少分或不分的请求,但该金额低于已认定的薇薇挥霍金额的一半,与法律规定的本义相悖,应当予以纠正。

  最终,二审法院根据双方收入情况和家庭消费情况在扣除合理开支后,酌情认定薇薇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费用为14万元,最终确定薇薇补偿小李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