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有网约车非法营运涉事车辆和所属平台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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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4年03月08日 第 04 版 )

(内容来源竞舟新闻微信公众号)
近日,新城交通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涉嫌在未获取车辆营运证的情况下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查,该车辆所属平台涉嫌给未取得车辆营运证的网约车派单。新城交通执法队立即对涉事车辆和所属平台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车辆所属平台和涉事车辆违反相关规定,已责令车辆所属平台予以改正,给予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对该车辆驾驶员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据了解,今年春运期间,新城交通执法队持续加强网约车及网约车平台管理,以日常客流相对集中、非法营运多发的舟山医院南门、新城汽车站和长峙客运站等区域作为重点整治区域,采取不定时巡查和驻点管理相结合方式,综合运用视频监控等手段,从严查处网约车平台违法派单行为、网约车违规运营行为、网约车驾驶员非法从业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规范网约车市场秩序。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网约车23辆,查处无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案件2起,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案件1起。
下一步,新城交通执法队将持续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网约车平台及网约车、驾驶员管理,将网约车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提升网约车运营本质安全水平,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提醒
各位想要“变身”网约车的车主以及相关平台,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需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确保“双证”齐全,网约出租车平台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