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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五个规范”,加快探索小岛垃圾处理“舟山模式”
我市给小岛垃圾治理立“规矩”
石艳虹 柴凯东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12月27日 第 04 版 )
□记 者 石艳虹
通讯员 柴凯东
本报讯 昨天上午,《小岛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范》等五个标准规范新闻发布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小岛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范》等“五个规范”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为我市小岛垃圾治理立了“规矩”。
据了解,“五个规范”分别为《小岛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范》《小岛建筑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范》《小岛垃圾集置点建设管理规范》《小岛垃圾收集车辆规范》和《小岛垃圾收运规范》。“五个规范”为今年6月出台的《小岛垃圾资源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方案》配套规范,由市城管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起草,对小岛垃圾分级分类体系规划、垃圾治理设施设备标准、易腐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规范等重点领域标准进行了明确,将我市现有住人悬水小岛全部纳入垃圾一体化处置体系。
“五个规范”明确,未将易腐垃圾和建筑垃圾纳入市级处理的小岛,应在岛内建易腐垃圾和建筑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理。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应配置称重计量、通风和除臭、油水分离等设施设备,处理后的残余物料和污水应规范处置。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应远离江、海岸线,河道生态红线和高压走廊规定范围,管理要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安全防护、水土保持、扬尘防治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再次污染。
“五个规范”要求,小岛的住宅区(村)、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区等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垃圾集置点,按照自然村(村民小组)全覆盖的要求,配置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
管好小岛垃圾“收运关”。“五个规范”明确,小岛垃圾收运要有专门车辆,并保持全密闭,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滤液滴漏功能。收运车辆须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在核准的处置地点处置垃圾。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收运或预约收运,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实行预约收运。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回收处理单位;有害垃圾运输到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筑垃圾运往合法消纳场所消纳。
下步,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将协同发力,在设施建设、收运管理、管理考核、示范引领等四方面,加快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小岛落地见效。设施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嵊山和庙子湖的生活垃圾压缩站建设,确保明年初建成投用,明年还将完成登步岛和蚂蚁岛的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收运方面,计划到2025年,按规范完成压缩站、垃圾集置点提升改造,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小岛可回收物回收站(点),健全回收网络体系,实现小岛回收网络全覆盖,并根据“一岛一方案”原则制定各小岛生活垃圾外运时间表,并尽快推进实施。
据介绍,“五个规范”的出台和实施,将推动我市建立起标准化、绿色低碳的小岛垃圾处置体系,助推我市全力打造具有海洋城市特色的小岛垃圾资源利用一体化治理体系,加快探索小岛垃圾处理“舟山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