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信用修复键”,助力企业再启航

雷予晖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09月15日 第 09 版 )

  □雷予晖

  给失信企业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也有利于激励弘扬诚信文化,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另一方面。

  近日,在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某建材公司负责人顺利办理了信用修复相关手续。原来,该负责人此前因侵占城市道路,被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相应失信问题同步记录到了“信用浙江”和“信用中国”,并影响其公司贷款业务的办理。

  近年来,从登记注册便利、税收政策减免,到服务质量提升,各地和有关部门大力扶持企业发展。但在“宽进”的同时,“严管”措施也在不断完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逃税骗税、恶意欠薪、制售伪劣产品……一系列企业失信行为破坏生产经营秩序,损害相关方利益,败坏社会风气。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企业及其法人实施从限制高消费,到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不得申请贷款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很有必要。

  有关部门联合向失信企业“亮剑”,严惩失信者,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方面。但考虑到部分企业由于对法规不熟悉或无心之失,导致列入失信黑名单,或者在事后积极整改成效明显,通过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给失信企业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也有利于激励弘扬诚信文化,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另一方面。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主体3241户,信用修复率达36.79%。这体现了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深化服务,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行动和显著成效,值得肯定。

  包括这家建材公司在内的众多市场主体获信用修复,带给我们有益启示。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国家层面正在不断探索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给知错能改的企业送去了更好更有用的“后悔药”,在如何“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上,需进一步完善细则、规范操作、强化服务、更有作为。

  对于广大企业来说,应恪守诚信之道,以法为基、以诚待客、以信立企,这样方能走得更好更远。对于那些愿意改过的失信企业来说,应该珍惜信用修复这粒来之不易的“后悔药”,主动纠正偏差,不再失信,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清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