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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低保标准,下月起每人每月1110元
将惠及万余名低保、低边对象
陈妤 马惠祥 王樱燃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3年09月09日 第 02 版 )
□记者 陈妤 通讯员 马惠祥 王樱燃
本报讯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我市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035元提高到1110元,这是我市2019年以来连续第五年提高低保标准,1万余名低保、低边对象将从中受益。
市民政局副局长陶慧芳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964户8663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0.90%。目前,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35元,1—8月,累计发放低保金6577万元,月人均补差标准959元。另有低保边缘对象681户1338人,发放生活补助为低保标准的20%,1—8月,累计发放低保边缘生活补助381万元。低保和低保边缘救助均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调整一次。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础性制度。我市逐年加大保障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1998年,成为全省最早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市之一;2005年,在省内最早推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救助制度;2015年,成为省内第二个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的地市;从2022年12月起,低保边缘对象的月收入认定标准从低保标准的1.5倍以下提高到2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今年5月份,改革低保标准确定机制,从与最低工资挂钩调整为与上年度居民消费支出的30%-40%挂钩;10月1日,又将再次提高低保标准至每人每月1110元,位居全省第五。
“2019—2023年,我市已经连续五年提高低保标准,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1110元,增幅达54.17%。”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后,市民政局将继续按照“系统规范、平稳有序”的原则,稳步推动各类救助保障标准持续增长,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