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老残共养”改革,实现养老与助残服务融合——

特殊家庭分居照护难题有了新解法

记者 张莉莉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10月13日 第 1 版 )

自己身患残疾,无法照料受伤母亲,若两人分住不同机构,又担心母亲的身体状况,这个问题曾经困扰了64岁的张东海许久。

此前,由于养老服务与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独立运行,“老年父母+残疾人子女”家庭的亲子共养刚需难以落地。

如何解决这一痛点?我市通过打通政策壁垒、整合服务资源,推进“老残共养”改革,实现养老与助残服务融合,切实减轻“老养残”家庭照料负担,兜牢少数特殊群体民生保障底线。

【改革故事】

一间房,安放两代人的牵挂

“这个政策为老百姓考虑得很周到,让我能和母亲住在一起,我也放心多了。”提起这段时间的经历,张东海激动地红了眼眶。

10月9日下午,记者在普陀残疾人托养中心见到了张东海,他正在康复室里进行康复训练。

就在几个月前,这个家庭还陷在两难的境地里。张东海由于脑梗后遗症左侧肢体偏瘫,在今年1月住进了普陀残疾人托养中心。前段时间,他80多岁的母亲意外摔了一跤,出院以后谁来照料成了棘手的问题。家里弟弟妹妹因为工作等原因无法贴身照料,身为长子的张东海想尽孝却无能为力。

这时,刚好同住一屋的老人退住回家了,空出来一个床位,张东海和机构商量能不能接母亲跟自己同住,这样母子俩都能得到细心照护,自己也能尽点孝道。

可机构有硬性规定,只有持有残疾证的普陀籍居民才能入住,工作人员也爱莫能助。今年7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三部门联合印发《舟山市“老残一体”机构供养改革实施方案》,开展“老残共养”改革试点,残疾人托养机构里可以入住老年人,养老院也能为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张东海家的状况,刚好符合条件。

母亲搬进机构同住后,张东海放心了许多,每天下楼参加康复,回屋后陪着母亲看电视聊天,“能够随时观察母亲的恢复状态,心里踏实多了。”

相比居家照护,机构能提供更加稳定的安全保障。记者在房间里看到,全屋无障碍设施、墙面防滑扶手、卫生间专用报警器、床头一键紧急呼叫装置一应俱全,全方位适配老人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需求。普陀残疾人托养中心负责人沈培凤说,为了让房间更有家的感觉,机构还在阳台上放置了小茶几等生活化家具,减弱了原先机构房间的疏离感,让特殊群体在专业照护中尽享居家温情。

“以前有过很多类似的状况。夫妻、亲子一方有残疾证,另一方没有,无法一同入住,只能分居在两所机构,每天来回照料。”沈培凤说,“老残共养”政策落地后,这类特殊家庭的分居照护难题有了新解法。

而在普陀天颐老人之家,同样的照护也在惠及着老残家庭。年过六旬的智力残障人士林阿伯和80多岁的母亲吴阿婆一起住在这里。

每天早饭后,母子俩一起下楼做早操,在社工带领下唱歌。机构每天安排了不同课程,母子俩时常结伴参加,房间里还贴着两张优秀学员的奖状。

据机构负责人冯伟琴介绍,为适配“老残共养”需求,机构专门开辟专属家庭照护单元,配置沙发、冰箱等居家设施,营造温馨居家氛围。同时针对特殊家庭推出床位费优惠等暖心举措,精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父母年轻尚能照顾残疾子女,随着年龄渐长,家庭照护压力剧增。”冯伟琴表示,老残一体共养模式,既以专业服务化解家庭照护短板,又保留了亲人相伴的温情,让特殊家庭老有所养、残有所护、情有所依。

【探索路径】

打破机构服务界限 提升专业精细服务

我市打破养老与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界限,实行服务对象双向准入。统一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与机构内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月增加50%;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扩面至残疾人托养机构;两类机构同等享受照护单元建设补助和床位运营补助。

优先在具备医疗能力、建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机构开展试点,建立家庭式“老残一体”照护单元。强化精细照护,落实“多评合一”“一户一案”服务模式,规范特殊人群照护与应急处置流程,提升生活照料、康复训练、精神慰藉等专业精细服务。

全域排摸同类家庭2605户,“一对一”联系103户有需求家庭,提供政策解读、入住评估、补贴申领一站式服务。鼓励试点机构推出优惠服务包,精准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减轻“老养残”负担。引导多元参与,统筹医疗、康复、养老、志愿等资源下沉机构。

【实绩清单】

“老残共养”改革率先在7家养老机构和2家残疾人托养机构落地,“嵌入式”改造家庭式照护单元共27间、床位72张,有效提升机构资源利用率。

打破分离供养困境,目前全市累计实现12户家庭正式入住、30户家庭体验试住,通过多重补贴抵扣,大幅降低自费成本,有效缓解家庭照料与经济双重压力。

此外,嵊泗县入选全省“老残共养”首批试点,为全省养老助残服务融合发展提供可复制的舟山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