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行业监管应当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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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6年09月26日 第 2 版 )
海客谈|周沫
近日,市民王女士预约顺风车赶动车,司机中途爽约、取消订单、失联。她向平台投诉,平台说“除非报警否则无法满足”;拨打12345、12328,答复均为“不在管辖范围”。报警后,民警坦言“没有司机信息很难处置”,最终也只能无奈告知这类纠纷“大多属于道德层面,很难做出实质性处理”。顺风车早已不是新生事物,但“维权无门”的现状却暴露出这一行业至今仍存在监管盲区。
顺风车的监管困境,并非孤例。每一个新业态在爆发式增长初期,几乎都会经历“监管跟不上”的阵痛期。这有其客观原因:新业态迭代速度快,传统监管框架难免“罩不住”。顺风车就是典型——它既有“拼车”的民事互助属性,又带有“营运”的商业色彩,既不是传统出租车,也不是纯粹的私人出行,导致监管出现空白。
滞后可以理解,但监管不能长期缺位。新业态发展到一定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就必须跟上。否则,监管盲区就会变成消费痛点,消费痛点又会反噬行业信誉。顺风车司机敢中途爽约、诱导线下交易、强制加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人管”。劣币驱逐良币,长此以往整个行业都会受损。
维权陷入死循环,根子在于监管思维的“刻舟求剑”。消费者投诉时,相关部门的反应是“这不在我的职责范围内”,而不是“这件事该由谁来兜底”。该管的事没人管,但好像谁都没有责任。这种墨守成规的监管逻辑,在新业态面前显得力不从心。
新业态行业监管必须与时俱进,关键就是要遵循问题导向、需求导向。
问题导向,就是哪里有问题,监管就该有对策。顺风车维权的堵点在哪?司机信息平台掌握但消费者拿不到,非要“警方来电”才行,而警方介入后也因缺乏处置依据而难有作为,于是陷入死循环。其实,针对存在问题,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管住顺风车不该成为无解难题。
需求导向,就是民众有需求,监管就该有回应。搭顺风车既方便又实惠,已成为很多市民的出行选择。既然有需求,就不能让它长期处于“灰色地带”。该明确的权责要明确,该建立的机制要建立。比如,明确顺风车平台对司乘纠纷的先行赔付责任,要求平台建立更完善的纠纷调解机制;在交通运输部门设立新业态专门协调机构,处理跨领域、跨部门的消费纠纷;对“假顺路、真营运”的行为,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罚依据。
新业态的发展,不能以牺牲消费者权益为代价。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前提是出了问题得有人管、管得了、管得好。监管不是要“管死”新业态,而是要让它规范运营、健康发展。消除顺风车的监管空白,不仅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也是为了保护这个行业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