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消费提示
理性消费避陷阱 科学维权护权益
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 寿晨蕾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9月19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商品、餐饮、旅游住宿等消费将迎来高峰。市消保委结合海岛节日热点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依法依规维权。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海岛住宿受天气、船班影响较大,预订时务必选择证照齐全、评价良好的住宿经营者,通过正规平台核实房源地址、房型、收费及退改规则,警惕个别经营者以虚假房源、虚假地址招揽顾客。付款前,建议先确认船票信息或选择可退改房源,合理规划上岛行程。入住后,如发现卫生、设施等问题,及时拍照留证并与商家或平台沟通。
随着东海全面开渔,梭子蟹、带鱼、小黄鱼等海鲜陆续大量上市。消费者食用海鲜,要选择证照齐全、明码标价的餐饮单位,点餐看清价格和计价单位,结账核对账单。称重时注意沥水、去皮,查看电子秤是否张贴检定合格标志,有疑问可要求复称。涉及加工费的,需问清按斤还是按份,是否另收其他费用。网购海鲜同样首选正规平台和商家,警惕虚标产地、以冻充活、缺斤少两等,下单前确认规格、净重和赔付标准,收货后及时开箱查验并留证。
双节期间,消费者跟团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远离不合理低价游。景区消费提前确认价格、服务内容并索要凭证,警惕“免费体验”等诱导消费行为。
当前,“‘舟游山海·礼遇金秋’——3·15金秋购物节”正如火如荼进行,市消保委联合重点商圈、品牌4S店以及行业协会,开展覆盖餐饮、服饰、数码、家电、汽车等商品的系列促销活动。建议广大消费者按需理性选购,留意促销规则和限制条件,消费过程中,妥善保留购物发票、合同、支付记录、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凭证。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或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