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新政

新生儿出生当年“落地即保、免费参保”

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 王凡 叶青盛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9月13日 第 1 版 )

本报讯 新生儿“落地即保、免费参保”来了!我市医保、财政、卫健、税务四部门近日联合发文明确,2026年9月1日零时起出生的三类新生儿,可享出生当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全额资助。不到两周,全市已有20余名新生儿受惠。

9月11日上午,新生儿母亲吴女士打开“浙里办”APP,进入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页面,上传各类所需电子材料,仅用不到10分钟,便为刚出生3天的儿子,成功申办了含医保参保登记在内的6个事项。

“赶上了好时候,省下的630元可以给宝宝添些尿不湿等婴儿用品。”吴女士说。

“孩子的医保,个人无‘自付’。这份‘生育红利’,让我感受到了舟山这座城市的温暖。”河南籍新生儿母亲田女士说。

据舟山医院产科副主任护师顾凯芬介绍,为推动这项惠民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该院构建了从产前、住院到产后的全流程告知体系,截至9月11日,已有6名新生儿“免费参保”,其中2名为市外户籍。

根据新政,可享受医保费用全额资助的新生儿有三类:本市户籍新生儿;在本市医疗机构内出生的市外户籍新生儿;市外户籍新生儿具有本市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具有本地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的。

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家庭,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即可一站式办理免费医保参保登记,也可前往属地医保窗口线下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均可享受参保年度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后参保的,自参保登记(缴费)之日起,享受参保年度医保待遇。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政是我市优化生育支持政策、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又一民生举措。近年来,我市在生育支持上已形成“组合拳”:分娩镇痛以及“取卵术”等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先后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生育津贴实行个人直达支付,《舟山市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全面实施。作为生育保险制度的全新升级,“生育服务包”政策实现了从产检到分娩的全周期保障,自去年12月1日实施以来,已累计支付待遇1899.24万元,惠及参保人员59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