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摧毁一特大非法采捕红珊瑚团伙
涉案制品总价值2592万余元,19名被告人全部获刑
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陈洪娜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7月23日 第 2 版 )

被查获的部分红珊瑚制品 图片源自微信公众号“舟山检察”
本报讯 近日,市检察院将一批红珊瑚移交浙江海洋大学用作科普展示,这批红珊瑚来自于一起特大非法采捕案。
“千年珊瑚万年红”,红珊瑚是海洋生态系统中的珍宝,在我国被列为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不久前,宁波海事法院对一起特大盗采红珊瑚案作出一审宣判,19名被告人全部获刑,其中主犯叶某帅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去年6月5日,海警执法人员在我国专属经济区海域巡航时,发现一艘故意遮挡船名号的渔船,随即喊话要求其停船接受检查。该船拒不配合,加速逃离。追击过程中,船上人员向海中抛投一个白色泡沫箱,海警执法员迅速将其打捞,开箱发现里面装有大量疑似红珊瑚物品。
该船被截停后,海警执法人员发现船上多人涉嫌非法盗采红珊瑚,随即将涉案船舶及叶某兵等12名犯罪嫌疑人押解至舟山,移交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执法办案大队。
据侦查,此案并非孤立的现行案件。去年4月,岱山公安机关摸排线索发现,一犯罪团伙驾船前往外海非法采捕红珊瑚,已形成固定作业和运输链路,所采红珊瑚均偷运至岱山附近码头卸货流转。涉案的叶某帅、金某等核心人员逐渐浮出水面。同年6月10日,公安机关开展精准收网,在普陀一码头抓获叶某帅、金某等人。
经查,海警在海上截获的渔船,正是该团伙从事非法采捕红珊瑚的作案船只之一,两案为同一特大团伙犯罪案件。后续侦办中,海警与公安密切协作、分线出击,先后在浙江舟山、福建霞浦等地将其他犯罪嫌疑人抓获。这起集海上盗采、岸上接驳、陆路交易于一体的全链条特大非法采捕、买卖红珊瑚案全面告破。
去年10月、12月,海警、公安机关先后将叶某帅、金某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叶某兵等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移送检察机关,市检察院对两案合并审查起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叶某帅租赁多艘渔船,组织十余名同案犯分批多次出海,在我国专属经济区海域内非法采捕红珊瑚。
“红珊瑚的种属鉴别与价值认定,直接关系到量刑轻重。”办案检察官介绍。案件侦办中,侦查机关扣押了若干疑似珊瑚制品。针对红珊瑚种属鉴定这一关键问题,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为侦查机关逐项明确送检程序、鉴定机构选定和证据固定要点。
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案中扣押的红珊瑚均为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涉案制品总价值2592万余元。
今年1月,市检察院对叶某帅、金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4月27日,宁波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19名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另据了解,该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正在办理中,检察机关将依法追究被告人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