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舟山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建设新路径

李海飞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7月15日 第 5 版 )

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扎实迈向“双碳”目标的征程中,舟山作为典型的群岛型海洋城市,既面临着临港产业集聚带来的结构性减排压力,也拥有蓝碳资源富集的独特生态优势。如何走好统筹发展与保护的新路子?近年来,舟山坚持陆海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海岛辨识度的高质量绿色转型路径。

海岛特色“双碳”体系初步构建

“十四五”以来,舟山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走在全省前列。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低至15.5微克/立方米,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第一;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占比达49.7%,呈现陆海协同向好态势。

蓝碳交易率先破题。舟山率先打通海洋蓝碳“监测—计量—交易”全链条,落地全国首单“海洋公益诉讼+嵊泗贻贝蓝碳”交易,并设立全国首个贻贝养殖蓝碳计量基准地,为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实现提供了舟山方案。

临港产业绿色迭代。国内首制甲醇加注运输改装船顺利下水,全省首套船载碳捕集系统投运,普陀区出台船舶修造碳足迹核算地方标准——一系列“首制、首套、首标”填补了行业空白,推动传统航运修造业向高端绿色转型。

陆海协同制度先行。建立县(区)级减污降碳协同指数评价体系,出台实施《舟山市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管理规定》,以法治化和量化考核手段,压实全域协同治理的制度根基。

结构性矛盾仍需聚力破解

成绩之外,受海岛地理与产业特性所限,舟山绿色低碳转型仍面临深层次制约。

产业结构偏重,降碳压力较大。石化、修造船等高耗能产业集聚,煤炭消费占比偏高。“十五五”开局以来,一批重大临港项目已陆续投产或加快建设,能源消费与碳排放总量管控面临新的挑战,亟需通过技术迭代与能源结构优化实现动态平衡。

清洁能源富集,转化动能尚显不足。海上风电、潮流能资源丰富,但受深远海开发技术、电网消纳及储能配套制约,清洁能源优势尚未充分转化为产业竞争力,低碳新兴产业虽有增长但体量偏小。

环境基础设施仍有短板。部分渔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老城区污水管网老化,陆源入海污染精细化管控不足,全域一体化智慧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构建减污降碳协同新格局

进入“十五五”时期,舟山继续以绿色石化、船舶修造等传统产业转型为示范,系统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是重塑能源结构,向绿而行。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新建涉煤项目严格执行等量减量替代。加快“风光储氢”一体化布局,大力发展深远海风电,有序布局新型储能,力争到2027年累计新增储能装机达15.5万千瓦,加快构建清洁低碳的海岛能源体系。

二是推动产业提质,向高而进。重点培育低排放强度的临港先进制造业。按照“存量减碳、增量近零、碳资源化”路径,高标准打造全国绿色石化减污降碳先行示范区,带动传统产业整体绿色迭代。

三是强化协同治理,向深而治。紧盯船舶修造VOCs全过程管控,推广工业智慧节水循环利用,健全港口船舶污染物全链条闭环处置机制。持续推进“绿色船舶”舟山标准建设,实现治污减排与节能降碳一体推进。

四是打通蓝碳转化,向海而生。加强滨海湿地、养殖碳汇生态保护修复,完善贻贝、藻类蓝碳监测核算体系。持续盘活海岛生态碳汇价值,拓展“蓝碳+”市场化路径,让好生态变成好经济。

五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向实而落。用好减污降碳协同指数“指挥棒”,落实低碳技改财税优惠,完善陆源污水间接排放等法治化管控手段,推动减污降碳从“政府推动”走向“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可持续格局。

作者单位: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本文系2025年舟山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规划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