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不该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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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6年06月24日 第 04 版 )
点滴录|小井
“等红灯却被后车狂按喇叭”,不少市民反映舟山部分路口的右转规则让人一头雾水:右转箭头灯亮红灯时不能走,而灯灭了则可通行。但很多人以为必须等绿灯亮起,结果堵在后面的人急得直按喇叭。交警的解释是:用“灭灯”代替“绿灯”,是为了让驾驶员更谨慎,因为“绿灯”代表路权完全归属右转车辆,“灭灯”则意味着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行。初衷良好,心思缜密,可现实是不少司机根本没“看懂”。
交通信号应该是清晰、直观、无歧义的。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刻入驾驶员本能的基本规则。如今部分路口搞“灭灯通行”,等于给老规矩加了一道“阅读理解”。即便灯杆上挂了提示牌,可驾驶员在短短几秒内既要看灯、又要看牌、还要判断路况,稍有犹豫就可能错过窗口期。实际效果打了折扣,再好的设计也难说是成功的。
用“灭灯”来强调谨慎,逻辑上说不通——难道绿灯亮了,就可以不管不顾“勇往直前”了吗?显然不是。可见,“灭灯通行”并没有带来额外的安全收益,反而增加了辨识成本。
随着车流量增大、路况复杂,交通信号和标志标线日益丰富,这是精细化治理的体现。但前提必须是“一目了然”,而不能“令人费解”。好的规则,应当让大多数人凭直觉就能正确执行,而不是需要反复琢磨、靠提示牌“翻译”。设计初衷再美好,如果使用者普遍看不懂,难免让人“水土不服”。
建议相关部门重新评估这类特殊信号的设置,尽可能回归常规的“红灯停、绿灯行”规则。对新的尝试,也应在试点基础上广泛宣传、优化提示,让规则真正被理解、被遵守。交通治理的精髓在于“简单、高效、安全”,而不是让驾驶员在路口做脑筋急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