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笔描绘海洋海岛新图景
——市人大常委会助力法治浙江建设20年工作综述
记者 陈颖丹 通讯员 阴冠平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6月15日 第 01 版 )
《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紧扣舟山海岛实际进行了多项创设,包括将巡游车与网约车纳入全域统一监管、将出租车驾驶员从业年龄上限放宽至66周岁。
该《条例》于2025年12月25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它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我市出租汽车行业驶入稳定发展新航程,更成为舟山人大推进法治建设的又一生动注脚。
今年,恰逢法治浙江建设20年。二十载春华秋实,法治之光照亮千岛大地。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历届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聚焦海洋海岛治理,依法履行职权,以法治助推改革、以法治规范治理、以法治增进福祉,在千岛之城书写经略海洋、普惠民生的法治“蓝色样本”。
深耕特色立法,构建“陆海统筹”法规体系
法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自2015年9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独特的海洋资源禀赋,聚焦海洋、海岛、港口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创制性立法,逐步构建起“陆海统筹”的海洋特色市域法规体系,将法治思维融入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以高质量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出了一条具有海岛辨识度的法治路径。
《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舟山市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管理规定》——这三部全国首创的地方性法规,率先填补了国内海岛资源保护与海洋污染防治相关领域的法制空白。
针对海岛海上治理半径大、服务难度高等现状,今年4月,《舟山市海上“枫桥经验”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岛、矛盾不上交”的海上治理目标。
一部部量身定制的特色法规相继落地,立法脚步始终紧跟海岛发展所需、海岛民生所盼。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地方性法规17部,锚定海洋海岛治理这条主线,构建起“陆海统筹”的海洋特色市域法规体系。
在回应民生关切方面,一系列法规同样落点精准、成效可见。《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让海岛养老有法可依,《舟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首创海岛电梯互助救援模式,《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在全省率先建立统一配送、海上运输和送气补贴等制度,让偏远小岛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用上“平价气”。
“人大+检察”监督,破解海洋治理难题
去年11月,6.7万节船(渔)用废旧电池从岱山县衢山镇运抵宁波市鄞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入正规处置流程。这一困扰当地渔民多年的环保难题,在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持续推动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人大+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畅通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渠道。依托该机制,人大代表提交的加强船(渔)用废旧电池等垃圾回收的监督建议,精准转化为检察建议,进而推动建立“购买—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体系,年均可减少百万节废旧电池入海。
面对海洋治理领域广、法律法规分散、检察监督海域延伸支撑不足等现实问题,2022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个海洋检察决定,为海洋法治构建起“四梁八柱”。在此基础上,2024年6月又作出关于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构建安全稳定的海洋海岛治理新格局。
针对海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受理难、预防难、执法难、监督难,市人大常委会打出了海洋检察专题审议“组合拳”。
紧盯海洋刑事检察、海洋行政检察、海商事检察及海洋公益诉讼检察等重点领域,结合检察队伍海洋检察监督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在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有力支持下,市检察院牵头海警、海事等8家涉海部门,共建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及重大案件会商等四大配套机制,累计解决休闲渔船安全监管、海上沉船碍航等难题12项,有效破解“九龙治海”痼疾,显著提升综合执法与司法水平。
多维刚性督政,护航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行政复议“全域联办”工作改革入选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构建全链法治保障体系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案例……翻开2025年舟山法治政府建设答卷,亮点纷呈的背后,离不开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
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舟山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作,也是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深耕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等重点,连续六年多维度开展专项监督,构建起“1+29+5+1”监督模式——即1个政府专项报告、29个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5大参阅报告(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信访、复议应诉、人大数字监督)及1次满意度测评。通过专题调研、专项审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举措,形成具有海岛辨识度的法治政府监督品牌。
今年在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对29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结果。“这种现场评议、当场亮分的测评方式,既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刚性与时效,也能有效督促‘关键少数’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从而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托法治政府监督数字化应用,创新构建“全面审议+述法评议”“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现场体现+综合反馈”相结合的评议方式。同时,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纳入评价维度,要求部门负责人在履职情况中报告年度学法计划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参与度等情况,实现了从“听取报告”到“述法评议”、从“整体评价”到“个体画像”、从“关门评议”到“现场亮分”的三重跃迁。
践行法治为民,让法治成果可感可触可享
法治建设的落脚点,最终在民生。
针对海岛地区公共服务资源分散、群众办事不便等现实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主题+问题”国家机关进站活动,推动政府部门下沉基层、直面群众诉求,把“法治为民”从口号真正落到基层单元。
群众现场提问,部门现场答复,问题现场交办。三年来,舟山市本级国家机关围绕350余个主题、1100余个问题进站与代表协商,推动解决了900余件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为进一步改善海岛民生,市人大常委会还持续深化“民生面对面·书记市长走进基层单元”等机制,推动“共享法庭”“融合检察”“产业链上的代表联络站”等特色基层治理品牌不断拓展,并将代表联络站逐步延伸至码头、渔船、产业链和风景区,打造具有海洋海岛特色的基层民主实践体系。同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产业发展、绿色转型、社会治理等领域勇挑重担、实干争先,将专业力量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与法治建设。
如今,在渔业大镇岱东镇,全镇200多艘渔船组成31个编组,编组长的渔船上亮出了人大代表二维码,渔民扫码诉难事,海上问题陆上解决,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法治浙江二十载,千岛扬帆再出发。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此为崭新坐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继续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海洋治理效能,助力打好七大攻坚战,以法治力量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贡献舟山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