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响春季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即日起至5月31日严管严查7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陈逸麟 通讯员 王凯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6年03月06日 第 02 版 )
本报讯 近日,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面打响春季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综合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至5月31日。其间,交管部门将严管严查酒驾醉驾、客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开车使用手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7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部署开展9大专项行动,全方位治理城乡道路交通乱象,预防和减少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持续优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昨天中午12时许,普陀交警在普陀区岭陀道北口设卡,依次对过路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检查,也在该处的非机动车道同步进行。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违规加装挡风被等,当场进行了处罚宣教。
“现场处罚的数据信息将同步推送至线上平台,指挥中心经过数据分析,根据交通流量和违法数据合理调整检查点位和警力分布,让执法更加精准有效。”普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民警虞瑞琦说。
在东西快速路与临螺段交叉口东侧,新城交警设卡对过往货车进行检查。经过磅称重,发现部分货车存在超载现象,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处罚,并责令超载货车卸下部分货物。“这条道路是新城货车行驶的主通道之一。我们将在春季行动中重点打击货车超载、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行动开展期间不间断进行设卡,定点检查。”新城交警大队千岛中队中队长徐后军说。